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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期初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20日    来源:    点击量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2022-2023学年下学期开学在即,现将学期初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人员范围

领导干部深入课堂听课是学校重视教学的制度要求,学期初领导干部集中听课是学校长期坚持的优良传统,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落实听课制度,积极参加开学初集中听课。全校各级领导干部,包括全校中层及以上党政干部;教学管理干部、学生管理干部(含辅导员)和教学督导员;二级学院教研室主任、实验室主任、教学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;各职能部门和直附属机构科级干部等。

二、听课时间

学期初集中听课安排在第2-4周(2月20日-3月10日)线下教学时间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1.做到两个“全覆盖”。一是听课人员“全覆盖”,应参与听课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听课活动;二是课堂全覆盖,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做好安排,保证每个班级,特别是新生班级都有人员听课。机关及直附属单位领导干部实行“推门听课”,听课人员自行选择或随机选择听课课堂。

2.严守听课纪律。听课人员须提前到达教室,听课过程中要遵守课堂纪律、尊重授课教师,要特别注意管理好手机(课前设置为静音状态),不得随意进出教室。

3.重视交流反馈。听课人员不仅要关注课堂教学过程,还应关注教学条件保障、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,要特别注重在与师生交流中收集师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,在《听课记录本》中做好记录,并做好反馈。各二级学院结合教研活动,做好评课研课和集中交流反馈;机关及直附属单位人员听课评课意见和了解到的情况,可视情况向授课教师、相关学院直接反馈,也可反馈到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。

4.统计通报听课情况。各学院和各单位部门要如实统计领导干部听课情况,于3月13日下午4:30前报送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向正权老师。

5.进一步强化听课制度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听课、看课的相关规定,将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活动常态化,自觉深入课堂、了解教学、服务教学、保障教学,作为领导干部下基层、察民情、解民忧、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内容之一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校办公室  教务处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2023年2月1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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